北京 | 上海 | 天津 | 重庆 | 广东 | 江苏 | 河北 | 四川 | 河南 | 辽宁 | 吉林 | 黑龙江 | 山东 | 安徽 | 福建 | 湖南 | 陕西 | 甘肃 | 新疆 | 内蒙 | 深圳 | 青岛 | 浙江
 
客服电话:0579-82396033 82132510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
首页 企业招聘 个人求职 培训 高级人才 HR资讯 院校频道 招聘指南 联系我们
搜龙搜人才
搜龙搜职位
单位不能安排休年假怎么办?
www.jobz.cn      加入时间:2010/12/15 10:12:45

    劳权周刊:又到年底了,我公司还有一批员工的带薪年休假没有休完,最近很多人申请休假,但因为公司的生产任务太紧,难以安排,一些职工表示不满,还有个别人未经批准就自说自话的休假了。请问,公司应该怎样处理这些问题,对未经批准就离岗休假的职工,公司可不可以予以处罚?谢谢!

    小敏

    小敏:

    年底了,职工想休掉剩余的年休假,这很正常,而且很多单位都有这样的情况。如何处理这类问题,有这样几点供你参考:

    其一,与职工沟通,并给出解决方案,相信能够得到职工支持的。法规规定,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、工作的具体情况,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,统筹安排年休假。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,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。所以,无论你公司想跨年度安排职工休假还是不安排职工休假而给予补偿,均应征得到职工的同意,单位不能自说自话,强行规定。职工之所以赶在年底前扎堆请假,主要原因可能还是怕不休的话,这些年休假就作废了,所以,企业如果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,应给出方案,让职工知道这些年假不会过期作废,可以选择来年休或者拿不休的工资补偿,相信职工会理解并同意的。

    其次,你单位如果征得职工本人同意,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,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,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%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,也就是说,除了职工正常上班的工资发放外,还应再向职工支付200%的工资。

    其三,对于未经批准就离岗休假的职工是不是要处罚,还是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,要考虑到带薪年休假是职工的法定权益,如果单位也有做法欠妥的问题,那么处罚职工就不合适了。当然,如果职工的做法确实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,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等等,单位还是可以依据有效的规章制度来进行处理的。要提醒用人单位的是,处罚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,更不是最佳方式。

文章编辑:lxw    文章来源:劳动报 作者: 蒋羽中
打印本页 ×关闭窗口

【版权与免责声明】
本文内容整理自网络,有修改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为分享而非盈利目的,并不代表jobz.cn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、原创性负责,jobz.cn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。未经jobz.cn同意,不得转载本网站所有文章及其他作品。 如有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,请致电0579-83182788

人力资源网简介 我们的服务 用户反馈 本网招聘 法律声明 付款方式 联系我们 友情连接
专业招聘、求职网站——人力资源网 版权所有
本网所有资讯内容、广告信息,未经书面同意,不得转载。
商务热线:0579-82396033 83189588 ICP证:浙B2-20040297